1990年启动的罗格斯大学动物权利法项目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了参与涉及非人类动物法律地位的真实案件的学术学分。加里·L·弗兰西恩(Gary L. Francione)是一位1954年出生于纽约的美国学者,他带头开展了这一倡议,旨在将其关于废奴主义的理论工作应用于诉讼的实践领域。
学术与法律生涯
弗兰西恩在罗切斯特大学获得了哲学学士学位,随后在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获得了法律博士学位。在弗吉尼亚期间,他曾担任《弗吉尼亚法律评论》的论文编辑。他早期的职业经历包括担任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阿尔伯特·泰特(Albert Tate, Jr.)法官和美国最高法院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大法官的法律助理。在进入学术界之前,他在Cravath, Swaine & Moore律师事务所执业,1984年加入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任教,三年后获得终身教职。1989年,他转至罗格斯大学任教。
废奴主义理论的基础
1989年,弗兰西恩成为第一位在美国法学院教授动物权利理论的学者。他的学术研究核心在于一个前提:动物目前作为人类财产存在,这种地位使得对其利益的法律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无效。他认为,现有的规范动物待遇的法律主要是为了确保其经济可行性,从而促进其作为商品的使用。他提出,唯一有意义的道德转变在于承认感知能力是基本保护的唯一标准,从而否定了复杂认知特征的必要性。
对动物福利的批判
弗兰西恩区分了废奴主义方法与他所称的“新福利主义”立场。他认为,以人道待遇为幌子规范动物剥削的努力适得其反,因为它们掩盖了动物利用的现实,并降低了公众的关注度。他的著作,包括《动物、财产与法律》(Animals, Property, and the Law)和《无雷之雨》(Rain Without Thunder),强调纯素主义是该运动的道德基准。他将动物权利运动视为和平运动的延续,主张非暴力,并承认非人类动物是其自身的目的,而非资源。
快速事实
- 出生:1954年,纽约 - 国籍:美国 - 母校:罗切斯特大学,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 - 重要成员身份:Phi Beta Kappa协会 - 学术领域:法律,哲学 - 关键运动:废奴主义 - 雇主:罗格斯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罗切斯特大学
读者常见问题
### 弗兰西恩废奴主义理论的核心是什么?
他认为动物不应被视为人类财产,纯素主义是结束其作为资源利用所必需的道德基准。
### 他如何看待动物福利监管?
他认为此类监管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们的作用是让公众对持续的剥削感到心安理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