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欧内斯特·亨利:不屈,且鲜为人读
在罗本岛上,纳尔逊·曼德拉向狱友背诵了十六行维多利亚时代的诗句,从中找到了自我掌控的表达。这些诗句写于1875年左右,出自一位二十多岁躺在爱丁堡医院里的男子之手,他的一条腿已在膝盖以下被截肢,正等待着外科医生是否会切除另一只脚。如今,《不可征服》是英语中最常被引用的诗歌之一。而其作者却是写出过此类诗作的诗人中阅读量最少的人之一。
格洛斯特
他于1849年8月23日出生在格洛斯特,是书商兼文具商威廉·亨利与诗人约瑟夫·沃顿的后裔玛丽·摩根所生的六个孩子中的长子。他的父亲于1868年去世。
从1861年到1867年,他就读于格洛斯特的克里普特学校,他觉得那里令人失望,但完全被其校长、曼岛诗人托马斯·爱德华·布朗所救赎。亨利对布朗的评价值得引用,因为他很少给予此类评价:“一个天才——我见过的第一个天才。”
骨病
从十二岁起,他就患有骨结核。大约在1868–69年间,他的左腿在膝盖以下被截肢。几年后,疾病蔓延到他的右脚,外科医生建议也将其切除。
他拒绝了。相反,在1873年8月,他前往爱丁堡皇家医院接受防腐外科先驱约瑟夫·李斯特的治疗——这一决定几乎完全出于信念。他在那家医院住了三年。李斯特保住了他的脚。亨利后来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那次赌博的力量。
病房里的三年
医院创作出了真正重要的作品。创作于1873年至1875年间的《在医院》(In Hospital)系列,是一组不押韵、不规则的诗歌,从内部观察病房:外科医生、护士、其他病人、等待、地方的气味。它在自由诗成为一种运动的几十年前就以自由诗写成,并以维多利亚时代诗歌认为不适合的主题为素材,在形式和内容上都预示了现代诗歌。这是亨利做过的最真正激进的事情,但几乎没有人读它。
《不可征服》诞生于同一张病床上,写于1875年左右。它等待了十多年才付印,出现在他的《诗集》(A Book of Verses)中——资料来源对该集的日期有不同说法,有1888年和1891年。随后的集子包括:《剑之歌》(1892年,后更名为《伦敦自愿者》(1893年))和告别之作《山楂与薰衣草》(1901年)。《为了我们的国王》(Pro Rege Nostro)在他去世很久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成为了一首爱国标准曲。
朗·约翰·西尔弗
病房的访客中包括莱斯利·斯蒂芬和一位名叫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患有肺结核的年轻苏格兰人。在那里开始的友谊持续了十五年,并产生了四部合作剧作,其中包括《执事布罗迪》、《博·奥斯汀》和《几内亚海军上将》。它还产生了一个角色。史蒂文森直言不讳地承认了这份亏欠:亨利的“残缺的力量和掌控力”成为了朗·约翰·西尔弗,并且“残缺的人统治并因声音而令人恐惧的想法,完全取自于你。”
同时代的人用通常留给天气的词汇来描述他。史蒂文森的继子劳埃德·奥斯本回忆道:“一个肩膀宽阔、闪闪发光的大块头,留着大红胡子,拄着拐杖;风趣,聪明得惊人。”记者西德尼·洛看到了“潘神降临地球的惊人形象……拖着脚,留着蓬乱的火焰般的头发,手臂和肩膀巨大而具有威胁性。”
这段友谊在1888年破裂,当时亨利指责史蒂文森的妻子范妮剽窃了她丈夫的表妹凯瑟琳·德·马托斯的故事。共同的朋友恢复了微弱的通信;两人都未能从决裂中恢复过来。
编辑
亨利在维多利亚时代晚期文学中的真正权力是从编辑椅上行使的,而且相当大——他的影响力被比作一个世纪前的塞缪尔·约翰逊。他经营过《伦敦杂志》(1877–78年)、《艺术杂志》(1882–86年)、《苏格兰观察家》(后来的《国家观察家》,1889–93年),并一直经营《都铎翻译》系列直到去世。
他利用这些平台所做的是发现人才。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营房歌谣》于1890–92年间在他的版面上刊登。他出版并推动了W·B·叶芝、H·G·威尔斯和J·M·巴里。他的圈子被半嘲讽地称为“亨利赛艇会”,倡导现实主义并攻击颓废派——这在1890年代意味着反对当时盛行的先锋派。他还撰写评论(《观点与评论》,1890年),并与约翰·斯蒂芬·法默共同编辑了《俚语及其类似词》,后来将维庸的叙事诗翻译成盗贼黑话。
据一份描述称,他的杂志“为当时日益增长的帝国主义找到了表达方式”。并非所有人都为此着迷。威尔弗里德·斯卡文·布朗特发现他在身体和思想上都令人反感,并谴责他“对野蛮力量和勇气的神化”。
温迪
他于1878年1月22日与汉娜·约翰逊·博伊尔(安娜)结婚。他们唯一的孩子玛格丽特·艾玛出生于1888年,是一个多病的女孩,于1894年去世,年仅五岁。她曾称呼家庭朋友J·M·巴里为她的“fwendy-wendy”,这就是彼得·潘的女主角在1904年获得名字的方式。亨利从未恢复过来。史蒂文森从世界另一端,尽管他们有争吵,还是写信给他:“有一件事我一直羡慕你,而且我现在仍然羡慕你。”
为什么威廉被称为天才
这里通常有两个主张被塞进这个词下。较弱的一个是针对《不可征服》,它更多是关于环境而不是艺术。这首诗是一个简单、坚硬、四节的意志主张,技术上并不出众,其巨大的生命力既归功于谁背诵了它——尤其是罗本岛上的曼德拉——也归功于页面上的内容。它是一台伟大的句子机器,而不是一首伟大的诗。
较强的主张是针对《在医院》,而且是严肃的。在1870年代初,从病床上,在没有所属运动的情况下,亨利利用关于临床医学的内心独白写下了自由诗——比现代主义技巧早了大约四十年。他只是看着病房,发现继承的维多利亚时代形式无法容纳它,于是即兴创作了能容纳它的形式。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发明。
再加上编辑能力,这比评论家承认的要罕见:亨利很早就认可了吉卜林、叶芝、威尔斯和巴里,并将他们推向读者面前。
诚实的反对意见:他自己的诗歌,除了《不可征服》外,几乎没有留下痕迹就沉没了,他的传记作者的结论是毁灭性的——他是“维多利亚时代抒情诗人中被引用最自由、被彻底忽视的一个”。他的帝国主义和肌肉发达的热情过时了,布朗特关于崇拜野蛮力量的指控是有道理的。他更多是他人杰作的推动者,而不是自己作品的作者。但《在医院》是一个真正的首创,一个既发明了形式又发现了吉卜林的人,其成就远不止海报上的一句引语。
遗产
1902年,他从火车车厢跌落,重新激活了自童年起就一直困扰他的结核病。他于1903年7月11日在萨里郡沃金去世,享年五十三岁,留下了840英镑的个人遗产。他的骨灰被安放在贝德福德郡科凯恩哈特利的女儿墓中;他的半身像矗立在圣保罗大教堂的地下室里。作曲家们让他的歌词保持活力——乔治·巴特沃斯的歌曲集《爱如风吹》(1912年),以及戴留斯和奎尔特的配乐。2009年,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拍摄了一部名为《不可征服》的电影,其中摩根·弗里曼饰演的曼德拉将这首诗交给了橄榄球队长。亨利的拐杖、胡子、单腿的阔步作为朗·约翰·西尔弗幸存下来;他女儿的大舌头作为温迪幸存下来;他最著名的十六行诗作为囚室中人们的赞歌幸存下来。诗人本人几乎完全消失在它们背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