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康纳斯:那个不愿离场的鲁莽重击手
1991年9月2日——在他39岁生日那天——吉米·康纳斯在美网公开赛(US Open)第四轮比赛的第五盘中,一度以2–5落后于亚伦·克里克斯坦(Aaron Krickstein),这场比赛当时已进行了超过四个小时。那时他已过巅峰期十年,刚刚做完左手腕手术,且排名无名。但他最终还是赢了,耗时四小时四十一分钟,并一路打进了半决赛。康纳斯后来称那两周是“我网球生涯中最棒的11天”。这是对他二十年职业生涯最好的诠释:意志若被妥善利用,就是一种如同其他任何技能一样的技术。
塑造这项运动的母亲
康纳斯在伊利诺伊州东圣路易斯长大,在一个由女性主导的家庭中生活。他的母亲格洛丽亚(Gloria)和祖母伯莎(Bertha)教他网球;他的父亲吉姆(Jim)经营一座收费桥,而他的祖父约翰(John)曾在1939年至1951年担任该市市长。格洛丽亚并非幕后推手,而是正式教练。即使在1968年康纳斯16岁时带他去南加州跟随潘乔·塞古拉(Pancho Segura)训练后,她依然是他最重要的教练。结果来得异常早:9岁首次亮相美国锦标赛,包揽青少年橘子碗锦标赛(Junior Orange Bowl)12岁及14岁以下组冠军,并作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大一新生在1971年赢得了NCAA单打冠军并入选全美最佳阵容。
1974:打破这项运动的赛季
他于1972年转为职业选手,当年赢得了杰克逊维尔公开赛(Jacksonville Open)及其他五个冠军,并明确拒绝加入职业网球联合会(ATP),转而在比尔·里奥丹(Bill Riordan)的管理下参赛。接着是1974年,这是一个在男子网坛几乎没有先例的赛季:93胜4负的战绩,参加的21项赛事中赢得了15个冠军,并在四大满贯中拿下了三个——澳网、温网和美网——使他成为公开赛时代第二位在一年内赢得三项大满贯的男选手。第四项大满贯他无法参加。因其与世界团体网球赛(World Team Tennis)的巴尔的摩旗帜队(Baltimore Banners)有合同,他被禁止参加法网,因此从未获得夺取年度全满贯的机会。他于1974年7月29日登上世界第一,并稳居该位。
武器:平击球与钢拍
康纳斯是左撇子,采用半西方式握拍,擅长击打平击球,在底线附近上升点回球——这种方法让对手没有反应时间,他也几乎不留容错空间。在纯粹的数据统计中,他的两大优势是双手反拍和这项运动中最好的接发球。他所有的打法都是围绕威尔逊(Wilson)T2000钢拍构建的,直到1984年他都在使用这支球拍,那时其他人早已放弃木拍改用石墨球拍;后来他先后使用过威尔逊ProStaff、1987年的斯莱辛格(Slazenger)Panther Pro Ceramic和1990年的Estusa。这种打法有已知的克制方法,阿瑟·阿什(Arthur Ashe)在1975年温网决赛中发现了这一点:轻柔的网球——吊小球、过顶吊球——让康纳斯无法获得他所依赖的节奏,最终阿什击败了他。
几乎所有人的敌人
巴德·柯林斯(Bud Collins)称他为“贝尔维尔(Belleville)的鲁莽重击手”,这种敌意并非营销手段。1974年,康纳斯和里奥丹因康纳斯的参赛自由受限起诉了ATP及其主席阿瑟·阿什;阿什则因康纳斯更喜欢表演性质的挑战赛而非戴维斯杯(Davis Cup)任务而称其似乎不爱国。康纳斯于1975年11月解雇了里奥丹并撤回了诉讼。他拒绝参加1977年温网百年庆典的前冠军游行。他从1974年到1976年抵制大师赛(Masters),1977年搬到纽约后参赛并夺冠,在决赛中击败了比约恩·博格(Björn Borg)。直到1986年2月,他在博卡拉顿(Boca Raton)对阵伊万·伦德尔(Ivan Lendl)的半决赛中,因抗议界内球判罚而先后被警告、扣分及罚局,最终被判罚出场;他被禁赛十周并被罚款20,000美元,外加当天的5,000美元罚款。在球场上,他会对司线裁判竖中指,并把球拍柄夹在两腿间昂首阔步。正如记录所言,他依靠观众的能量(无论正向还是负向)为生,并操纵和利用这些能量来谋取优势。
冰与火
他的竞争关系定义了三个时代,但尴尬的是,他在多数对抗中落败。对阵博格的战绩为8胜15负,尽管他们在四次大满贯决赛中各胜两次——博格赢得了1977年和1978年的温网,康纳斯赢得了1976年和1978年的美网。“冰与火”,康纳斯如此评价这对组合。“我们在场内场外完全是不同的人。”对阵比他小六岁半的约翰·麦肯罗(John McEnroe),他取得了14胜20负,赢得了1982年温网决赛,但在1984年直落三盘告负;麦肯罗在大满贯九次交手中赢了六次。对阵小他八岁的伊万·伦德尔,他总战绩为13胜22负——但在1982年和1983年的美网决赛中均击败了对手。伊利·纳斯塔塞(Ilie Năstase)赢得了他们前12次交手中的11次;康纳斯随后赢得了最后15次中的11次,两人还是1973年温网和1975年美网双打冠军搭档。
数据,以及漫长的谢幕
他的职业生涯总数依然惊人:109个单打冠军,这一公开赛时代纪录至今未被打破;1,274胜283负,在1,557场比赛中胜率达82.4%;参加398项赛事;八个大满贯单打冠军,包括五个美网;31次打入大满贯半决赛;268周世界第一,包括连续160周,这一纪录直到2007年2月26日才被罗杰·费德勒(Roger Federer)打破;连续五年(1974年至1978年)年终排名第一。他在1992年美网参加了最后一场大满贯,在40岁生日那天于第二轮输给伦德尔,并于1996年4月在亚特兰大参加了最后一场ATP巡回赛。1995年6月,他以42岁高龄打进了哈雷赛(Halle)的四分之一决赛。
为什么吉米被称为天才
这个词用到康纳斯身上时,并非指智力,关于这一主张的诚实版本应该说明这一点。它基于三种具体能力。第一种是感知力:在反弹最高点回球,平快有力,需要百分之一秒内读懂发球者的抛球和肩部动作,公认的是,他那个时代没人比他读得更好。第二种是技术性的,且极具原创性——他的双手平击反拍被认为有助于发展成为现代力量网球的击球风格,这使他成为一名创新者,而不仅仅是一名执行者。第三种是性格上的,也是最奇怪的:他能将敌意转化为燃料,将观众的情绪——无论是赞许还是愤怒——变成他积极操纵的资源。这是一种罕见的竞争智慧,1991年美网就是证明,因为他39岁时身上再没有任何其他特质处于顶尖水平。
反面观点也很严肃。他对阵博格、麦肯罗和伦德尔这三位他所面对的最强对手时,胜少负多。他从未赢得法网。他的战术储备非常有限,以至于阿什只需消除节奏就在温网决赛中瓦解了他的打法。杰克·克莱默(Jack Kramer)在1979年将他排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21名球员之中,弗雷德·佩里(Fred Perry)在1983年将他排在现代球员的第三位,仅次于罗德·拉弗(Rod Laver)——这评价很高,但并不是独一无二的用语。康纳斯是应用的天才,而非多变的天才。
遗产
他是唯一一位在三种不同场地(草地、红土和硬地)上都赢得过美网冠军的选手,也是首位在三种场地上都赢得过大满贯的男选手。他于1986年进入大学网球协会名人堂,1998年进入国际网球名人堂。他曾在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期间执教安迪·罗迪克(Andy Roddick),带领他进入2006年美网决赛;并于2013年8月担任玛丽亚·莎拉波娃(Maria Sharapova)的教练,但仅执教了一场比赛。他的2013年自传《局外人》(The Outsider)获得了英国体育图书奖最佳自传奖——这对于一个用二十年证明“内部”被高估的人来说,是一个贴切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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