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哈奇森

弗朗西斯·哈奇森:命名道德感的人

在亚当·斯密的通信中,他为仅有的两个人保留了一个特殊的称号。一个是大卫·休谟。另一个是他在格拉斯哥的老教授,他称其为“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哈奇森”。《国富论》的作者对一位讲师写出这样的话是极其罕见的,这表明了一点:已出版的著作只部分捕捉到了哈奇森的影响力,他的影响力既通过课堂传播,也通过书籍传播。

德拉马利格与长老会传承

哈奇森于1694年8月8日出生于爱尔兰王国唐郡圣菲尔德教区的德拉马利格。他是阿尔斯特-苏格兰血统的长老会牧师的儿子,其家族来自艾尔郡——这位爱尔兰哲学家有着苏格兰血统,这种混合血统至关重要,因为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是海峡两岸度过的。他在基利莱受过教育,随后于1710年至1718年在格拉斯哥大学学习哲学、古典学、文学和神学,并于1712年获得学位。他通过担任基尔马诺克伯爵的家庭教师来养活自己。1725年,他与表妹玛丽结婚,玛丽是朗福德的弗朗西斯·威尔逊的女儿;在他们的七个孩子中,只有小弗朗西斯·哈奇森一人存活下来。

都柏林学院

从1718年到1729年,哈奇森在托马斯·德雷南的协助下在都柏林经营一所私立学院——大约有十年时间在大学之外教学。正是在这些年里,他匿名发表了使他成名的著作:《美、秩序、和谐与设计观念的探究》(Inquiry concerning Beauty, Order, Harmony and Design)和《道德善恶观念的探究》(Inquiry concerning Moral Good and Evil),两部作品均于1725年出版,同时还有《关于笑的思考》(Thoughts on Laughter, 1725)以及《对蜜蜂的寓言的观察》(Observations on the Fable of the Bees, 1725-27),随后是《激情与情感的性质与行为随笔》(Essay on the Nature and Conduct of the Passions and Affections)以及《道德感阐释》(Illustrations upon the Moral Sense),均于1728年出版。

道德感

这一切核心的学说看似简单实则深奥。哈奇森将感官定义为“我们心灵以独立于意志的方式接受观念、并获得痛苦与快乐感知的任何决心”。他认为,除了五种外部感官之外,人类还拥有内部感官,它对行为的反应就像眼睛对光的反应一样——赞美仁慈,抗拒残忍,即刻且无需计算。据此,道德判断不是争论的结论,而是一种感知。

他的目标是霍布斯,以及霍布斯背后的曼德维尔。他们将所有人类行为归结为自私自利,而哈奇森则坚称仁慈是人性中原本的、不可约简的特征——不是自私的伪装形式,也不是教育强加的习惯,而是关于我们所被赋予的装备的一个事实。他认为,只有仁慈的行为才完全值得道德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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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哈奇森还提出了这一命题。远在边沁在此基础上建立体系之前,他就将促进普遍福利的倾向作为美德行为的检验标准,阐述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他以同样的理由将道德考量延伸到动物身上——有知觉的生物能够体验快乐和痛苦,正是这一点而不是理性,使得一个生物具有道德考量价值,边沁在几十年后将重申这一论点。

同时,他是最早将美视为内部感官对象的现代哲学家之一,他指出“在一切习俗、教育或先例之前,物体中存在着一种自然的感知力或美感”,同时也承认联想的作用。通过这样做,他帮助美学成为哲学的一个独特分支,而不是修辞学的一个角落。

格拉斯哥的讲席

1729年,他接替格尔沙姆·卡迈克尔担任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并于1730年以就职演讲《论人类社会的自然性》(De naturali hominum socialitate)开始履职。他很高兴能够返回:“因此,当我听说我的母校将我——这个它昔日的校友——重新带回自由之中时,我心中涌起了无比的喜悦。”他是格拉斯哥第一位用英语而不是拉丁语讲课的教授——这个决定听起来像是行政决定,但实际上却是革命性的,因为它向房间里的任何人开放了道德哲学,而不仅仅是那些受过古典教育的人。

他在格拉斯哥出版的著作包括《关于赞助的思考》(Considerations on Patronage, 1735)以及教科书《道德哲学简明纲要》(Philosophiae moralis institutio compendiaria)和《形而上学概要》(Metaphysicae synopsis, 均为1742年)。《道德哲学体系》(A System of Moral Philosophy)于1755年在他死后分两卷出版,《关于笑的反思》(Reflections Upon Laughter)于1750年出版,《逻辑学纲要》(Compendium of Logic)于1764年出版。他于1746年8月8日在都柏林逝世——享年五十二岁,即他的生日当天——并被安葬在圣玛丽教堂墓地。

为什么弗朗西斯被称为天才

哈奇森的声誉建立在识别之上,而不是建立体系。他隔离并命名了一种未能在心灵架构中获得明确地位的能力——道德感,并在此过程中将核心伦理问题从理性所命令的内容重新构架为人类所感知的内容。随之而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休谟在道德判断中对理性和情感的区分建立在他的分析之上;亚当·斯密曾师从于他,并根据哈奇森的《体系》组织了自己的讲座以及《国富论》的结构;最大幸福公式传给了边沁。诺曼·菲尔林称他为“十八世纪美国可能最具影响力、最受尊敬的道德哲学家”。

贬低的解读也有其力量。学者们指出,斯密的主要债务在于哈奇森迷人的个性和讲课方法,而不是文本借鉴——这表明这个人比他的论点更了不起。他没有写过单一一部杰作;他最系统的著作是在他死后才出现的。他的核心学说遭到了吉尔伯特·伯内特、约翰·巴尔吉、约翰·泰勒、约瑟夫·巴特勒以及最主要的理查德·普莱斯的持久反驳,后者认为行为本身是正确或错误的,是由理解力感知的,而不是由任何感官感知的。公正的评价:他不是一流的体系构建者,但他是为随后的苏格兰启蒙运动设定辩论条款的人。

遗产

他的影响超越了他的声誉。他的前学生弗朗西斯·艾利森在费城学院教出了《独立宣言》的三位签署人;约翰·威斯珀恩在新泽西学院严重倾斜于哈奇森;约翰·亚当斯在离开哈佛后不久就阅读了《道德哲学短篇导论》。他将不可剥夺的权利与对压迫的集体抵抗联系起来,进入了美国政治词汇。加里·威尔斯在1978年辩称,《独立宣言》的措辞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哈奇森,这一论点受到了罗纳德·哈莫维的实质性批评和萨缪尔·弗莱施克aker的部分辩护。在洛克的经验主义和苏格兰常识实在论之间,他是那个枢纽——而现代美学、功利主义伦理学和动物福利的现代论点,都可以追溯到唐郡的一位长老会牧师的儿子,他坚称一个对残忍毫无感觉的人是缺少一种感官,而不是缺少一个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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